金山矿业全员警示教育
为进一步加强落实宣州区的安全生产工作,10月24日,区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大队长程乾飞带队到金山矿业开展全员警示教育培训。
课程开始前,公司全员一起观看了边坡事故安全警示片,通过观看警示片,进一步了解了边坡开采的一系列安全注意事项。
全课程由程乾飞主讲:
一、分析讲解了宣州区2009年-2022年10月共16起安全事故,死亡17人,进一步吸取历年来的事故教训,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夯实矿山安全管理基础,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二、重点讲解了事故隐患中违章人员常见的11种心理:
1、糊涂胆大,没有安全意识;
2、一知半解,不把安全当回事;
3、阳奉阴违,当面一套,背后一套;
4、投机取巧,耍小聪明;
5、麻痹大意,心存侥幸;
6、习惯性违章;
7、逆反心理;
8、从众心理;
9、艺高人胆大;
10、身体和精神状态非正常;
11、特权关系的思想。
通过以上讲解违章人员的心理,进而督促员工在日常工作中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违规作业,做好安全生产、安全防护。
三、最后,学习了《安全生产法》中的第五十七、五十八、五十九三条条款,充分了解了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1、第五十七条: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和服从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第五十八条: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义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第五十九条: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的报告义务,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通过宣州区应急管理局此次的安全教育,提高了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在生产工作中,每个人都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拒绝违章作业,遵守“生命至上、安全至上”,做到“珍惜生命、敬畏生命”!